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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/3 (六)AI
AI 摘要
- 新竹一名民眾在網路上公開分享自己的經歷,表示自己在 1 月 1 日下午兩點左右撿到了一支 iPhone 17 Pro 手機,在向失主索討相當於手機價值百分之十、約三千元的費用時遭到拒絕,讓該名拾得者感到不滿。
新竹一名民眾在網路上公開分享自己的經歷,表示自己在 1 月 1 日下午兩點左右撿到了一支 iPhone 17 Pro 手機,在向失主索討相當於手機價值百分之十、約三千元的費用時遭到拒絕,讓該名拾得者感到不滿。他認為警方將手機直接歸還失主的做法可能違法,甚至揚言願意花錢打官司。

根據發文者的描述,當時失主前來領回手機時態度傲慢,對於支付酬謝金的要求顯得不屑,最後選擇直接到警察局處理。面對警方未經他同意即將手機還給失主的行為,該名拾得者產生質疑:是否真的合法?
此事一曝光立即引發網友批評,許多人指出此舉背離了善意的本質。「缺錢自己去賺」、「會因為沒回報而翻臉的善意從一開始就不是善意」、「三千不會自己去賺?」、「太冷腦凍壞了?」
更有網友諷刺地表示:「善良是一種選擇,但你卻選擇了蕭貪。」「我上次撿到存摺,依文章的邏輯也能要 10%?」。
針對酬謝金爭議,有網友特地引用法條說明,根據民法第五百零一條及第五百零一條之一規定:「拾得者「得」向認領人請求不超過拾得物、財產價值十分之一之報酬。」這條文中的「得」字顯示請求報酬是拾得者的權利而非義務,可以選擇要或不要,與認領者無關,但既然提出請求就必須依照法律程序處理。
此事件不僅引發關於善行和索償之間界線的討論,更提醒了民眾在遇到類似情況時,應考慮法律規定並妥善處理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