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男子拾iPhone索3000報酬遭拒 律師揭法律風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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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新竹發生一起引發討論的話題事件:一名路過的新竹男子撿到一支 iPhone 手機後,希望失主支付 10%的費用約 3000 元作為報酬,但遭到拒絕。男子氣憤之下揚言提告,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。
律師蘇家宏在臉書上分享了此案例,強調若失主不願支付報酬,拾得人有權依法進入法律程序爭取。根據法律規定,拾得人要求報酬時必須通知失主,或通過招領程序。在失主來領之前,拾得人需妥善保管手機;一旦失主前來認領,便可以請求 10%的報酬。若失主無故拒絕支付,拾得人可行使「留置權」,暫時保留手機。
蘇家宏提醒,即使索償不成,手機最終仍須歸還給失主,否則可能面臨民事侵權行為和刑事侵佔遺失物的罰款,最高達 15000 元。法律規定指出,在未支付報酬前,拾得人可暫時保留手機;然而,雙方若對金額有爭議,最終仍須由法院裁決。
蘇家宏進一步指出,根據《民法》規定,失主與拾得人均有一定的權利和義務。若失主為低收入戶等特殊情況,則無權要求報酬。在法律程序中,拾得人如能依法處理,可在未支付報酬前暫時保留手機。然而,若有爭議,最終還是由法官裁決。
這起事件提醒公眾,在面對遺失物時,既應保護自身權益也不忘社會責任。法律為拾得人提供了合理索償的途徑,但也強調了還原失主物品的重要性。在社會價值上,這也是一個關於道德與法律之間平衡的討論題目。










